落实“幼有善育” 早教托育峰会将提升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Issuing time:2021-07-26 11:56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0-3岁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开端,充满无限的发展潜能,同时也是最脆弱、最多风险的窗口期。这一时期的成长过程不仅决定着儿童的生长发育、认知能力,还与个体未来的健康状况、学习能力、生产力及幸福感密切相关,其影响贯穿人的一生。2016年国际著名医学期刊《柳叶刀》上就明确提出:为儿童早期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养育照护,是实现其未来潜能的重要保障,积极的养育照护对儿童早期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指遵循婴幼儿特点和规律,提供全方位的照料、护理、指导和教育服务,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促进其健康成长和早期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并提出“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中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的开端,具有划时代意义。本文将为您介绍婴幼儿照护的涵盖范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相关者,中国婴幼儿照护的现状、问题和解决建议。


婴幼儿照护的涵盖范围


婴幼儿照护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健康、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与保障以及早期学习。要充分激发儿童潜能,婴幼儿需要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保障与早期学习的机会,这五个方面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缺一不可。


1、良好的健康


婴幼儿健康包含三个层面:没有疾病和伤残,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以及发育潜能的充分发展。由于婴幼儿的特殊性,照护者的身心健康、良好的情绪和一定的经济、社会保障,是为婴幼儿提供良好养育照护的重要保证。


照护者需要根据不同月龄婴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对其生活起居,诸如睡眠、进食、活动、如厕、洗澡等给予合理安排,以保证其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照护者需要帮助婴儿从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在3月龄左右逐步建立规律的作息习惯;6月龄左右开始培养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进餐并逐渐养成整夜睡眠的习惯等。针对1岁以内的婴幼儿,照护者要帮助他们做多种形式的身体活动,如:抚触、被动操、翻身、地板上的玩耍互动等;针对1-3岁婴幼儿,照护者要保证他们每天至少有3小时各种强度的身体活动,动静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


照护者还要根据婴幼儿气质类型,提供个性化养育照护,而不是试图改变他们的性情,以此减少照护中问题的发生,并更有利于其潜能发展。


2、充足的营养


健康的新生儿出生后6月龄内宜采用纯母乳喂养,母乳喂养能提高婴儿免疫力,促进婴儿认知发育和亲子关系,减少成年期肥胖。从6个月后起,除母乳外,幼儿需要足够频次和多样化的辅食添加,还需要微量元素,为儿童的大脑和身体发育打下基础,例如:对于极低出生体重婴幼儿来说,早期补铁比晚期补铁将具有更好的神经发育和认知。照护者需要根据不同月龄孩子的不同状况,在喂养中从一种到多种逐步添加辅食,保证食物多样化、膳食均衡,并注意添加维生素D、A等微量元素。照护者还需要帮助婴幼儿形成规律的进餐时间,鼓励他们学习进餐技能。


3、回应性照护


婴幼儿需求的满足取决于照护者,这些需求包括:营养、安全、认知刺激,以及安抚和情绪调节等。照护者通过观察儿童的动作、声音和表情等,对儿童注意到的线索和信号作出回应,例如:在幼儿学习说话之前,照护者和幼儿之间的交流通过拥抱、眼神接触、发声和手势等来表达。这些互动方式会营造积极的环境条件来帮助儿童学习语言,鼓励儿童进行情感交流和身体活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刺激儿童大脑发育。


另据研究显示,2月龄时不充足的回应式照护会明显增加婴儿2月龄粗大运动、精细动作、解决问题、个人-社会的发育迟缓风险,对个人-社会发育的消极影响可持续到婴儿6月龄。因此,有必要及早为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指导,社会需要通过宣传教育、技能传授、心理支持和鼓励等措施来为照护者提供相应支持,如:育儿课堂、母乳喂养指导以及疾病护理等咨询。通过这类举措来帮扶、鼓励和支持照护者,使其努力对婴幼儿作出回应,引导其进行探索,给予适宜儿童发展水平的交流和玩耍的建议,强化亲子互动质量。


4、安全保障


婴幼儿无法保护自己,容易受到意外危险、身体疼痛和情绪压力的影响。安全照护是指让婴幼儿和照护者生活在清洁、安全的环境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效防范意外伤害,避免经历各种有害打击及保障婴幼儿的心理安全等。照护者要为婴幼儿创造安全、清洁的环境,有效防止意外伤害的出现,并对婴幼儿的心理安全负责。心理安全主要包括:关爱和陪伴,建立依恋,回应性照护,避免遭遇忽视、虐待、暴力、流离失所或冲突等有害打击,这些有害打击会对婴幼儿产生伴随终身的不利影响。


因此,照护者的心理健康非常重要,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教养,能够帮助照护者避免向婴幼儿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另外,照护者还需要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当婴幼儿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正确予以施救。


5、早期学习的机会


婴幼儿的学习源于家庭,始于母亲怀孕期间。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促进早期学习的环境、资源和机会,对其发展至关重要。早期学习不是单纯的知识灌输和智力开发,而是提供丰富的环境和活动,让婴幼儿不断经历和体验,开发其潜能,提升其技能和能力。在生命最初几年,婴幼儿的技能和能力主要是通过人际交流获得,比如:微笑和眼神交流,说话和唱歌,示范、模仿和进行简单的游戏,以及“挥手”“再见”等互动,这些互动有助于儿童了解他人,学习考虑他人感受和观点的重要性。婴幼儿的早期经历对其发展影响深远,对婴幼儿最具影响力的经历来自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和照护者。


环境中充满关爱和安全感的成人照护,以及日常生活中和他人关系的引导和支持,为婴幼儿提供了重要的早期学习经验。照护者要借助家庭物品和自制玩具,通过交流、唱歌和亲子阅读,为儿童早期学习提供必要的机会。


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密切相关者


1、家庭


婴幼儿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的照料中度过的,家庭环境和养育关系对儿童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儿童身体、认知、社会和情感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父母或照护者的陪伴与支持,这也是确保其今后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家庭养育过程中,给予儿童高质量的陪伴,拥有的技能和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有助于儿童的社会发展及心理发展,对于实现儿童的早期发展潜能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提供早期良好的家庭环境,确保父母和照护者具备良好的照护技能,促进儿童的认知、情绪和社交等方面的有效发展,是倡导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家长课堂和科学育儿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父母或照护者开展家庭环境对儿童早期潜能开发的重要性宣传,提高家长的家庭认知功能和个人技能的发展,使其能够更加科学和理性地对待与照顾儿童,这对全社会婴幼儿照护水平的整体提升非常重要。


2、医疗保健机构


除了家庭环境,医疗保健机构对儿童发展也有影响。通过医疗保健机构提高照护者或父母的育儿知识水平。是保障儿童健康的最有效方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特别是孕期营养和心理保健,对改善胎儿的母体环境,促进胎儿发育有重要影响。不仅如此,医疗保健机构还应当从孩子的婴儿期起,即对其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及喂养指导等,动态观察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和干预发育偏离儿童;并通过孕妇学校、父母课堂等进行育儿技能示范培训,改善和提高父母育儿技能。医疗保健机构应为照护者提供指导,确保医疗保健服务更加积极地支持养育照护,这也是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策略。


3、托育机构


托育机构是儿童学习社会情感能力和知识的重要场所。高质量的托育机构,在医疗、保健、教育相结合的医教结合模式下,课程设置与总体规划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结合儿童保健卫生所提供科学的早期发展的支持和干预课程,让儿童在游戏中发展运动、语言、认知、社交等能力,并定期为儿童生长发育进行监测、评估与指导,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帮助儿童充分发挥各种潜能。这期间,有效的利用正面管教策略及工具实施教学管理,解决儿童的不良行为,对儿童后期的教育获得和将来的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4、社区


作为养育照护的一个重要参与者,最后一处学习社会交往的场所就是社区。已有研究证明,社区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确实能够为儿童入学的准备度带来改变。社区的安全性、社会规范、社会服务设施的可获得性,这是儿童也是照护者福祉的重要影响因素。2015年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实施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以社区为平台,为家庭提供早期科学育儿的支持与服务,改善家长的养育技巧,提高家庭的养育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社区通过居委会、儿童活动中心、家长活动中心等,为儿童、父母及照护者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开展相应的亲子活动,提高亲子关系的同时,也为家长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和谐的邻里关系,为儿童成长创造有利的环境;利用家长资源中心,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相关知识,引导家长重视及培养儿童早期发展潜能。


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现状及原因


当前,中国婴幼儿照护主要以家庭照护方式为主,尤其是隔代养育成为主流方式。据某项统计显示,祖辈在婴幼儿照护中的参与率达到71.6%以上。由于育儿观念存在差异,76.8%的家庭认为祖辈容易宠溺小孩,47.1%的家庭认为祖辈与婴幼儿父母在照护理念上无法沟通。目前,全职妈妈的比例为10%左右,其中因婴幼儿无人照料而被迫中断就业的占32.9%,平均中断2年以上,在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条件下有意愿重返职场的占75.5%;在未中断就业的职场女性中,47.8%的婴幼儿妈妈因育儿所需平均每月请假1.7天。雇请保姆照看婴幼儿的家庭很少。


目前,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以下问题:


1、家庭养育能力趋弱


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居住方式分离化的转变,父母依法承担的托育义务大都被转移给婴幼儿祖辈,凸显出祖辈照料“心有余而力不足”、“养有余而教不足”等问题。现代女性职业发展意愿强烈,子女养育与职场发展“双肩挑”让女性压力倍增,也对生育后重返职场带来困扰。


2、托育服务矛盾突出


与旺盛的托育需求相比,托育服务供不应求的状况十分严峻,“入托无门”成为很多家长的心病,稀缺的托育资源直接导致托育服务价格走高。在10城市调研“未入托的主要原因”中,“附近没有接收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机构”占30.1%,“费用太高”占21.6%。太少和太贵成为托育服务市场缺口的基本概括。


3、布局结构不平衡


农村托育机构几乎空白,即使有的地方提供一些托育服务,也仅限农忙时节,不同于城市托育机构制度性的全年开放。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兴办的托育机构匮乏,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的婴幼儿比例达78%,且多是按照3至6岁儿童所在幼儿班的模式运作。公办“缺位”、民办“缺路”的情况比较突出。


4、服务模式不精准


托育服务以全日制托管为主,缺少定期托育、临时托管等形式,与不同年龄婴幼儿的家庭需求存在错位。除全日制托管外,不少婴幼儿家庭尤其是2岁以下婴幼儿的家长还期待定期托育和临时托管服务。


5、行业发展不规范


托育机构自我管理不够精细,行政监管相对粗放,无序经营状况比较明显,缺乏符合婴幼儿身心特点的全面发展教育。大多数保育员为幼师专业毕业生或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极少数为非学前专业且无相关资质的人员。夸大宣传现象比较普遍,公众对托育机构的信任度不高。


04 如何推动国内婴幼儿照护服务


针对目前国内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现状,业内专家给出如下一些提升和推进建议:


1、完善家庭照护制度


明确家庭对婴幼儿照护的主体责任,综合考虑基本国情、历史文化和家庭代际传承,加强对祖辈照料的制度性保障。


一是去“义务化”。肯定祖辈照料在填补社会服务不足、缓解女性“生育矛盾”等方面的重要性,为将其纳入照护服务体系打下理念基础。


二是去“无偿化”。结合各地人口年龄结构、托育机构补贴水平等因素,明确补贴标准和条件,为照料孩子的祖辈提供现金、养老金等形式的补贴。


三是去“经验化”。实施有针对性的祖辈照料培训项目,鼓励同辈群体互学养育技能,促进祖辈照料除弊留益。


四是去“疲惫化”。设立社区“保育妈妈”,在社区活动室或入户提供临时性照护帮助,缓解祖辈照料者的压力。


顺应全职妈妈照料婴幼儿的新情况、新要求,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发放全职妈妈育儿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生育福利。推动家庭、社区和学习教育协作,通过在线指导、育儿讲座、家长课堂等形式,为全职妈妈提供科学育儿新理念、新知识。


2、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


确定机构管理规范。制定《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收托保育、健康安全等管理内容。制订实施托育服务协议样本,明确托育机构和婴幼儿家庭的权利义务。督导托育机构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和更新收托的婴幼儿信息,定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育照护等情况。建立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制度,合理安排婴幼儿生活,注重面对面交流互动,促进婴幼儿的启蒙性、协调性与社会性全面发展。


编制保育教育指南。提炼南京市、四川省发布的托育机构指南经验,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制定育儿指导及早教指南,明确托育机构在编班类型、课程设置、环境创设、寓教于保等方面的统一规范,根据婴幼儿年龄增长,适度调整保教比重。出台托育机构保教工作流程,提供与婴幼儿年龄相匹配、差别化的生活料理、身体发育、心理引导、习惯养成等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与实现路径,促进托育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托育机构建设。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修订版),突出行业引领,建设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性托育机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建设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允许有育儿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人员开办家庭式看护点。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统筹兼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项目。


优化托育服务格局。坚持网格化布点、合理化建设,为婴幼儿照护创造适宜条件。在新建居住区,要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的托育机构,与住宅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可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托育设施。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与社区卫生、文体设施的功能衔接。拓展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村镇建立妇幼保健站,指导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完善托育服务模式。围绕婴幼儿家庭实际需求,开展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定期制等托育服务。引导城乡社区设立日间托育点、照料服务中心,构建15分钟社区照护服务模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支持。推动“邻里托育”、“互助帮托”等灵活性、便利性服务,满足婴幼儿家庭临时托育、应急托育需求。借鉴南京市、上海市相关规定与实践,对有特殊需要的婴幼儿实施恰当的特殊照护。


促进托育规范发展。支持托育机构面向社区、服务社区,协助妇幼保健机构,充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完善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和预防接种等服务,培养婴幼儿的探索认知、语言动作、情感交流和表达表现等能力。发挥疾病防控机构作用,督导托育机构做好婴幼儿健康管理,落实每日晨午检、健康观察、环境消毒和患儿隔离等措施,引导家长及婴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增强质量督导成效。推广南京市托育机构星级评估试点经验,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制定统一的考评标准,推动托育机构优化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形成科学的测评依据,对托育机构开展动态化星级评定。将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黑名单”和终身禁入制度。


3、加强社会支持保障体系


扩大资金筹措来源。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出资等方式,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制定与托育服务体系相匹配的财政支持计划,设立专项资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定向划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专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向婴幼儿家庭发放不同面额的服务补贴券,结合服务数量、质量及家长满意度,定期向托育机构核发相应的政府补助资金,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货币补偿。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布局,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适当向托育机构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托育机构及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不符合该目录的托育机构用地,有偿使用地价可参照教育、医疗卫生用地评估价确定。


加强信息支撑建设。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互联网+托育”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托育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构建托育服务管理大数据中心,实施数据归集、信息发掘及关联分析制度,提高数据“保鲜度”,促进管理“智慧化”。研发和应用托育服务APP,督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健全接送制度等,为家长及婴幼儿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明确社会支持途径。完善公共场所建设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政策,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推动在交通场站、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配建或改造无障碍设施和独立母婴室、哺乳室。建立安全评估、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机制,对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周密论证、全面评估和风险防控。


总之,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是落实三孩政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做大供给总量,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作为社会服务业的优先领域加快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符合我国实际的家庭照护、托育服务制度运营体系;补齐托育短板,激发服务红利,推动多层次、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服务目标的实现。


即将于2021年9月18日至20日在成都举办的“2021早教托育峰会暨婴幼儿健康教育展”,将针对目前国内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短板和问题,邀请各方专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大大提升中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此外,2021早教托育峰还将邀请业界大咖对中外各国托育机构的不同模式和经营管理理念进行研讨,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托育发展之路,从而为中国的婴幼儿照护体系的完善及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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